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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中央储备棉销售实施细则》的公告
 
 
 

各纺织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3年中央储备棉销售工作, 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制定了《2023年中央储备棉销售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储备棉销售工作将于2023年7月31日开始。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中央储备棉销售实施细则

                          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中央储备棉销售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制订2023年中央储备棉销售实施细则。

  一、销售储备棉结构和库点安排

  本年度销售储备棉的结构和库点根据出库公证检验情况,同时兼顾储备棉安全管理需要进行安排。

  二、储备棉销售和提货流程

  (一) 销售方式。2023年储备棉销售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公开竞价挂牌销售。

  (二) 销售价格。销售储备棉的销售底价按《中央储备棉销售底价计算公式》确定,质量等级价差按中国棉花协会公布的2023年7月棉花质量差价表执行。每日上市数量和实际批次储备棉的销售底价届时以公布的上市数据为准。

  (三) 销售时间。销售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开始,原则上每个国家法定工作日挂牌销售。截止时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每日具体交易时间为15:00开始交易,15:15开始30秒倒计时,15:30开始15秒倒计时,直至闭市。

  (四) 数据的发布和传递。中央储备棉出库库点和相关检验数据由中储棉公司、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交易市场对外发布。交易数据由中储棉公司在交易前向交易市场提供。交易闭市后交易市场将成交结果及时传中储棉公司。

  (五) 签订合同。竞卖交易成交即《中央储备棉销售合同》(见附件)生效。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应通过电子签章、传真等方式办理盖章签字手续并经交易市场见证以完备合同形式,否则视为买方违约。

  (六) 货款结算。买方须于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货款汇至中储棉公司“储备棉结算专户”,账号为:

  收款单位: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行 号:203100000027

  账 号:20399990010100000242801

  中储棉公司不接受承兑汇票和代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未收到货款视同买方违约,中储棉公司通知交易市场扣除相应保证金。为加快结算速度,减少资金在途时间,买方要按照合同金额汇款,并在汇款备注栏标注成交合同号。

  (七) 办理提货单。中储棉公司确认资金到账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具《储备棉出库单》,《储备棉出库单》由中储棉公司客服中心统一办理。中储棉公司客服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15层

  邮编:100097

  联系电话:010-58931136

  传真号码:010-58931123

  (八) 提货要求。买方凭《储备棉出库单》原件或者电子验证码到相应承储单位办理提货手续。承储仓库应及时通知买方办理棉花预约出库提货事宜。买方在棉花提货前须与承储仓库沟通联系,并通过中国棉花网下载储备棉出入库预约APP进行出库预约登记,以便承储仓库提前做好出库安排,以免提货车辆等待时间太长、提货速度受到影响。如买方未按预约期限安排车辆到库提货或未办理预约直接到库导致无法提货,有关责任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买方应于《储备棉出库单》开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含)内提货。如因买方原因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未提货的,相应棉花转作商品棉保管,并移出储备棉存储区域,保管、保险等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买方承担。在社会承储单位转为商品棉后,棉花若发生保管及出库等问题与中储棉公司无关。

  应买方要求,承储单位应在代办运输、申报车皮计划、搬倒、装运等方面提供必要协助。储备棉出库费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统一规定。除双方事先另有约定外,储备棉承储单位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行要求买方使用指定的运输工具。提货批次中存在崩包、炸包情况的,买方与承储单位现场协商解决。储备棉提货过程中所有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由提供方负责。

  (九) 释放交易保证金。开具《储备棉出库单》或提供电子验证码后,中储棉公司通知交易市场释放买方交易保证金。保证金已释放,如买方出现违约,中储棉公司将从买方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十)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需提货完成并验收无误后,方可向中储棉公司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须通过储备棉出入库预约APP提交,中储棉公司不接收纸质《开票申请》。

  为提高开具发票速度,确保提供开票的相关资料准确无误,买方须通过储备棉出入库预约APP在线填写《储备棉竞买企业基本信息备案表》。

  储备棉出入库预约APP扫描下载网址:www.cncotton.com销售专栏。

  (十一) 交易手续费。中储棉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最终销售出库的数量支付交易手续费。

  三、公证检验和质量纠纷处理

  (一) 储备棉出库公证检验

  本年度出库储备棉质量和重量以相关机构出具的公证检验结果为准。其中,质量按10%进行抽样检验,未及出库重量公证检验的,以入库公证检验重量为准。

  出库公证检验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实施,相关细则按照《2023年中央储备棉出库公证检验实施细则》执行。

  (二) 质量重量纠纷处理

  1.质量和重量差异在允差范围内的以原公证检验结果为准。

  2.买方如对质量重量有异议,可在《储备棉出库单》出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市场提出复检或重新公证检验申请,交易市场初审后转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受理。

  买方可在出库时要求承储仓库过磅称重,如对重量有异议需进行复核取证的,仓库应予以配合。

  3.已经销售的储备棉除以下情况外,一律不予退货:

  (1)涉嫌掺杂使假的;

  (2)经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复检或重新公证检验,质量或重量不相符的;

  (3)棉包内部有严重污染、霉变情况的。

  鉴于储备棉按捆销售,发生以上情况退货时,仅接受整捆棉花全部退货,买方负责将退货棉花交回指定承储单位,经验收无误后方可退货。

  4.在库复检、重新公证检验和退货所发生的配合公检费、入库费按国家核定标准执行。退货棉花需保持包装完好,如需回包整理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四、信息发布和上报

  中储棉公司通过中国棉花网和中国棉花信息网发布每日上市数据和相关公告,每周将出库情况汇总统计,连同存在的问题报有关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 此次出库储备棉按捆销售,每捆棉花具体情况以中国棉花网、交易市场官网、中国棉花信息网公布的上市数据为准。

  (二) 买方须出具委托书,委托指定经办人员办理《储备棉出库单》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取等手续。

  (三) 中储棉公司委托中储棉花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免费对《储备棉出库单》实行电子认证,买方可凭《储备棉出库单》验证码短信到相关承储库办理提货手续,也可凭中储棉公司出具的纸质《储备棉出库单》原件到相关仓库办理提货手续。使用《储备棉出库单电子认证服务》详见信息中心发布的《关于<储备棉出库单>电子认证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 储备棉出库费为45元/吨(国家法定节假日出库费为60元/吨)。由于储备棉压批堆码,装车出库时需倒垛,倒垛费为40元/吨。以上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提货前与相关承储单位结清。严禁承储单位超标准收费。

  (五) 各承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出库流程,接到中储棉公司出库指令后,及时联系买方,合理安排出库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出库。如发生买方投诉或提起诉讼,将由故意拖延提货的承储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六) 买方违约后,交易市场定期将违约金划转至中储棉公司账户。本次储备棉竞卖结束后,由中储棉公司统一上缴财政部。

  (七) 中储棉公司投诉电话:400-660-2856,传真:010-58931123。买方企业也可登录储备棉出入库预约APP进行投诉和在线评价。

  附件:《中央储备棉销售合同》 

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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