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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关于举办论坛活动管理办法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关于举办论坛活动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国纺织行业协会及各分支机构举办论坛活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公信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文旅办发〔202381)、《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12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论坛活动是指中国纺织行业协会及各分支机构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包括大会、论坛、峰会、年会、研讨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的会议活动)。

第一条 举办论坛活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中国纺织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做到任务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理。

第二条 论坛活动内容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质量和实效,主题设置不得超出中国纺织行业协会职责范围;主承办单位应加强对论坛活动内容的审核把关和活动全过程管理,确保论坛活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着力提升论坛活动质量。设立分论坛、子论坛、平行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

第三条 举办论坛活动的经费来源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如实进行会计核算,全部收入纳入单位法定账册。

第四条 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合作开展论坛活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活动全过程和重要环节要予以把关,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

承办或协办单位是公司、企业等营利性组织的,应当对其资质、能力、信用等进行甄别考察,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保证活动依法有效开展。

第五条 各部门、分支机构举办论坛活动,必须履行内部工作程序。每年12月底前,须将下一年度拟举办的论坛活动初步方案报中国纺织行业协会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并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列入下一年度论坛活动计划及中国纺织行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若上级主管单位有相关规定,还须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执行。

初步方案应当包括:活动名称、预期目标、内容、规模、参与范围、时间、地点、经费来源等。

第六条  努力打造品牌论坛活动。中国纺织行业协会及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各中央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和业务指导,合法合规开展论坛活动。要加强组织管理、把握正确导向,努力提升论坛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论坛活动,助推棉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七条 中国纺织行业协会及各分支机构举办论坛活动不得出现上级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各种情形,包括不限于: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出席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强行收取费用;传播错误思想和言论;借机变相公款消费、旅游;违规发放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第八条 与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举办论坛活动,以及邀请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来中国内地参加论坛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邀请外国政要或前政要参加论坛活动的,应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 举办论坛活动,应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在中国纺织行业协会年度工作报告中作为重大业务活动事项报告。

第十条 中国纺织行业协会网站平台、公众账号及“三微一端”等对论坛活动进行客观准确宣传报道,严格执行审校管理制度,不得不实宣传、夸大宣传。

第十一条 本办法2025619日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第六届第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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