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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公示,纺织新增2项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工业遗产第六批拟认定名单和第一、二批拟通过复核公示名单。

 

  共有37项工业遗产出现在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中,其中,上海国际时尚中心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上海第十七棉纺织总厂、上海吾灵创意文化艺术发展有限申报的上海大中华纱厂及华丰纱厂上榜;53项工业遗产出现在第一、二批国家工业遗产拟通过复核名单中,其中,宝鸡市长乐塬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申报的宝鸡申新纱厂、丝绸之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菱湖丝厂、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大生纱厂、纺织谷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青岛国棉五厂上榜。

  据了解,国家工业遗产,是指在中国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遗存。

  国家工业遗产核心物项是指代表国家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

  申请国家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国家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具体为省级工业遗产或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由遗产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同意,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企业直接向公司总部提出申请,由公司总部初审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依托国家工业遗产建设工业博物馆,发掘整理各类遗存,完善工业博物馆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支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工业旅游线路。

  鼓励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鼓励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培育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工业文化研学课程设计,开展工业科普教育,培养科学兴趣,掌握工业技能。

  (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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