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国家建立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统一产品目录,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认证规则,统一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