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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出台首部绿色金融促进条例
 日前,记者获悉,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这是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首部、也是全国地市级首部绿色金融促进条例。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将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法治化建设,激发绿色金融改革动力。

具体来看,《条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坚持绿色赋能和问题导向,分为总则、产品与服务、碳减排与碳金融、标准与数字化改革、激励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五条。

其中,在促进碳金融方面,《条例》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在地方立法中首次将碳减排与碳金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针对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六大领域的碳减排作出了制度安排,首次将碳排放信息披露、项目碳评价、企业碳评价等内容列入地方性法规,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在推进绿色金融改革试点方面,《条例》挖掘和系统总结提炼当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取得的典型经验,使创造的经验、政策和制度上升为法律;并将绿色融资主体ESG评价体系、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等具有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写入《条例》,进一步夯实绿色金改创新基础。

在标准引领和数字赋能方面,《条例》要求制定和推广绿色标准,建立健全绿色融资主体评价认定体系。围绕数字化改革要求,对支持绿色金融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绿色金融场景应用等作出规定,引导绿色金融标准数字化、服务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保障和推动当地“数智绿金”体系建设,以标准化和数字化改革破解绿色金融发展瓶颈。

另外,在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方面,《条例》则从多个角度激励保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明确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纳入财政政策体系予以专项支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创新活力;与此同时,《条例》加强对绿色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虚假披露碳排放情况、骗取绿色金融资金奖补、虚假宣传推广绿色金融产品等行为设置罚则,确保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据了解,自2017年获批成为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湖州已累计取得40多项创新性实践成果,形成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湖州实践”。此次开展绿色金融立法,标志着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现了从制度探索、标准建设到立法促进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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