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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反弹探因:精准化大气治理挑战

  11月30日~12月3日,我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湖南、湖北部分地区经历一次大范围重污染过程。这是今年冬天第四次雾霾来袭,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72个城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对于11月以来频繁出现的重污染过程,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认为,不利于扩散的气象条件,是导致重污染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因素之一。生态环境部在对12月1日~3日的重污染解读通告中提到,空气污染和气象条件之间存在相互反馈机制,不利的气象条件对PM2.5的“反馈作用”使得PM2.5浓度出现“爆发性增长”。

  而造成重污染的成因,参与会商的专家都认为,是污染物人为排放水平处于高位。 

  2018年是“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设定的减排目标小于去年的攻坚行动方案,企业停产限产等措施不再“一刀切”,因而被外界质疑是放松了治污力度。

  频繁来袭的雾霾似乎佐证了这种猜测。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

  灵活性担忧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显示,今年11月,北京PM2.5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而去年11月两者分别为46微克/立方米和73微克/立方米。

  数据还显示,11月,天津PM2.5浓度83微克/立方米,石家庄PM2.5浓度108微克/立方米,去年11月两个城市分别为53微克/立方米和78微克/立方米。 

  9月份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攻坚行动方案”)相继发布,对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下降比例”“重度及以上污染减少天数”提出目标任务,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下降3%左右,汾渭平原下降4%左右;而去年的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京津冀PM2.5平均浓度下降15%;此外,去年的攻坚行动方案对高污染和高耗能行业要实施统一的停工限产比例,而今年的方案是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错峰生产,不再做硬性要求。 

  一位监测行业从业人士表示,根据他们监测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变化,10月份空气中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增加。这两者都可以在空气中在一定条件下反应生成PM2.5,但是10月份湿度不大、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所以PM2.5浓度没有急速升高。

  国家气候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我国重点区域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预测意见认为,2018年秋季,京津冀及周边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偏好,接近去年同期;长三角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去年同期偏差。2018年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去年冬季偏差;长三角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接近去年同期。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会商认为,河南北部、山东西北部累积的污染物尚未完全清除,再叠加区域内趋于不利的扩散条件,导致最近一次污染过程严重。

  前述监测行业从业人士表示,“10月底的时候,我们觉得PM2.5浓度有升高的危险,给我们服务的地方相关部门提出企业停产限产和机动车限号的建议,但地方可能有自己的考虑;没有实施。”

  “从简单的行政性、运动式的做法转到要区别对待,根据当地的情况要兼顾稳增长、稳就业,有了一定的灵活性。”阳光资产首席战略官邱晓华在12月1日召开的2018中国环境上市公司峰会上表示,减税减负,增发地方政府一万多亿元的专项债,稳定投资,增加货币政策的灵活度保障市场流动性等措施叠加严禁环保“一刀切”,“有可能产生0.5到0.8的对冲力量。中国经济今年可以守住6.6%左右的增长速度、明年可以守住6%~6.2%这样一个增长速度。” 

  其实,早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刚刚公布时,就有外界质疑是否是因为面临经济下行压力、放松了治污力度。 

  对此,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今年的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将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作为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总体考虑是,更加强调科学施策、精准调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要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别化管理,进一步增强错峰生产调控的精准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深度治理,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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