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留言:硅胶厨具产品(硅胶铲勺)生产日期在新的国家强制标准生效日之前,新的国家强制标准实施后,库存没有销售完,如果库存产品不符合新的国家强制标准,但是符合生产时有效的旧国标,是否还允许继续销售?
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回复: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新的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后,旧的强制性标准废止不再有效,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新的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 感谢您对标准化工作的关注。